东莞最新规定!

近日

东莞市教育局印发

《关于进一步规范移动学习终端

和教育移动应用管理的通知》


东莞最新规定!


对学校用于开展信息化教学

所使用的各类移动学习终端

学校统一使用的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

及相关配套教育教学数字资源

和第三方服务等三类对象

明确提出三个工作原则


东莞最新规定!


持三个工作原则

切实维护师生家长合法权益


《通知》明确移动学习终端和教育移动应用管理的三个原则。


一是公平原则坚持公平公正、资源共享、均衡分班,不得以是否购买移动学习终端作为分班前置条件,不得对未使用移动学习终端和教育移动应用的学生区别对待,让全体孩子拥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二是免费原则坚持为广大师生、家长提供免费、优质、稳定的网络和教育资源,不得强制或诱导家长和学生购买移动学习终端、教育移动应用及其相关配套资源和服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家长收取相关费用。


三是审查备案原则坚持“凡进必审”“谁选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成立由学校行政、一线教师、信息化专业人员和家长代表组成的测试评审工作小组,对移动学习终端、教育移动应用及其相关配套资源和服务进行组织选用和审查管理,向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审查备案。


加强进校使用管理

促进数字教育健康长远发展


《通知》指出,要加强移动学习终端和教育移动应用进校管理。在审查管理方面,学校计划新引进的项目,须先完成审查备案,再投入使用。在经费管理方面,要求由学校经费统筹解决,鼓励有条件的学校通过社会捐助、校企合作等多种途径解决经费问题,严禁学校以任何形式向家长收取相关费用。在推介管理方面,严禁以无偿赠送、使用的名义进校园的商业推销、推广行为,不得变相通过家委会等方式,组织发动家长购买移动学习终端、教育移动应用及其相关配套资源和服务。


《通知》指出,要加强移动学习终端和教育移动应用使用管理应坚持以有效服务教育教学、不增加教师工作量和学生学业负担为前提,使用移动学习终端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学校统一使用的移动学习终端、教育移动应用,不得植入商业广告和娱乐游戏;


使用过程中不得与教学管理行为绑定;


不得使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不得使用教育移动应用公布学生成绩排名以及发布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信息;


不得超教育移动应用备案范围开展教学活动。


移动学习终端应当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相关部门规章要求,不得加装未取得教育备案号的各类教育移动应用,要做好师生信息和数据安全防护。


《通知》强调各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要落实属地责任,各学校要落实主体责任,在组织领导、学习培训、日常检查、群众监督等方面全面加强,保障落地实效。




掌上东莞—就在我们身边!

这里发布一切与东莞有关的事情!


东莞最新规定!




 投稿 & 合作 & 建议 & 联系  

合作电话:0769-85558885

合作微信 | zrg286


 点个👍,点亮东莞最新规定!,让更多人看见


声明:本文来自掌上东莞用户投稿,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掌上东莞号”用户上传并发布,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作品版权归源作者所有,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不代表掌上东莞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后台处理。仅供交流分享不作任何商业用途。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0)
上一篇 2023年3月22日
下一篇 2023年3月24日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