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近日,厚街分局河田派出所查处一起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案。
10月26日,黄某从风险地区回到东莞市厚街镇汀山社区居所后,属地社区防疫小组电话联系黄某,并上门向黄某核实相关情况,向其宣告了《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告知书》,要求黄某实行居家三天隔离。
在居家隔离期间,黄某不按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规定落实居家隔离措施,擅自外出,其行为造成潜在的疫情传播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厚街分局依法对黄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警
方
提
醒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请广大市民群众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规和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防疫工作。对违反疫情防控管理措施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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