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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若收件人不同意,应当按照快递服务合同约定的名址提供投递服务。 -
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应当合理设置快件保管期限,保管期限内不得向收件人收费。 -
快件延误、损毁、内件短少的,收件人可以当场拒绝签收,并按照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的提示将快件退回智能快件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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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参照本办法关于网络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规定,对自动售卖机、无人超市等实施抽样检验。 -
此外,监督抽检结果和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的相关信息除依法公示外,还要按要求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档案,受到的行政处罚等信息依法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按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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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具有国内外食用历史,原料安全性确切,在批准注册的保健食品中已经使用; -
二是原料对应的功效已经纳入现行的保健功能目录; -
三是原料及其用量范围、对应的功效、生产工艺、检测方法等产品技术要求可以实现标准化管理,确保依据目录备案的产品质量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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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运营者收集、存储、使用、转移、披露儿童个人信息的“五大原则”,即正当必要、知情同意、目的明确、安全保障、依法利用。 -
对儿童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等,应当以显著、清晰的方式告知儿童监护人,并征得儿童监护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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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儿所、幼儿园的服务半径宜为300米,提高了独立设置托儿所、幼儿园的班数。 -
托儿所、幼儿园仅能与居住、养老、教育、办公建筑合建。 -
幼儿生活用房不应设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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