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
关于“痛经假”的话题
频繁出现
11月1日正式施行的
《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明确
用人单位应当
为经期女职工提供下列劳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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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安排从事国家规定的经期禁忌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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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在职女职工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35元的卫生费或者相应价值的卫生用品,企业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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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重度痛经的女职工,经医疗或者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经期给予1至2日的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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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野外、室外流动性作业和其他生产作业的女职工,根据不同季节提供相应的保健或者保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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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护措施。
这一政策引发了
社会对“痛经假”的关注和讨论
什么是“痛经假”呢?
哪些地方有“痛经假”?
痛经假是针对女性月经期间所设立的假期。
早在1993年,由原卫生部、全国总工会等5个部门联合颁布的《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就已指出,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
此后,多地纷纷出台相关政策,确保女性职工的这一权益得以落实。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20个省份都在地方性规定中明确了这一权益。
目前广东是怎么规定的呢?
根据《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第八条 从事连续4个小时以上立位作业的女职工,月经期间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安排适当的工间休息。
但“痛经假”看似暖心
也有网友表示实行起来有难度
还可能影响女性就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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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经假”为何实行难?
一项研究表明
对于女性而言
“痛经不管是轻中重
都会影响她们
工作和学习的注意力”
但“痛经假”
实际在现实生活里
不论是职场、医院还是身体原因
女性在请痛经假时
总会面对许多尴尬和阻碍
多地已施行“痛经假”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仍面临诸多挑战。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沈建峰指出,尽管痛经假的规定早已存在,但在实践中真正落地并不容易。在社交媒体上,不少女性反映,在请“痛经假”时不仅要忍受疼痛去医院排队挂号,还常常面临证明难开、领导批准难等问题,甚至可能因此遭受职场歧视。
沈建峰表示首先,痛经属于个人隐私,使得员工在主张休假待遇时面临举证困难。部分省份甚至要求员工必须提供医生出具的病假证明等才能享受该假期,这无疑增加了员工的负担。
其次,假期待遇问题也阻碍了痛经假的实施。一些省份明确了痛经假期间的待遇按正常工作时间计算,但仍有省份对此含糊其辞,导致员工在请假时遭遇障碍。待遇不明确,使得员工在请假时担心工资、社保等是否正常缴纳。
针对这些问题,沈建峰建议,有关部门应当明确痛经假的享受前提条件,完善相关制度。这有助于减少员工在主张休假时的举证困难;明确痛经假期间的待遇问题,包括工资、社保等如何缴纳。至少应该确保员工在休假期间待遇不受影响。此外,还应建立反就业歧视制度和成本分担机制,保障女性员工的合法权益。这有助于减少职场歧视现象,提高女性员工在请假时的安全感。
部分内容来源:云南省人社厅、澎湃新闻中国新闻网、羊城晚报、人民网广东省总工会、幸福福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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