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标鱼最高30万元
涉案赌资超500万!
2021年下半年
东莞市沙田荣鑫钓鱼场的鱼塘投放高价标鱼
(最高一条标鱼标价30万元)
招揽多名赌客通过“竞技钓”的方式以小博大
从事赌博活动
公安机关接报后经侦查
于2023年2月20日
在湖南省邵阳市将陈某镇抓获
▲ 庭审现场
法庭上陈某镇当庭认罪
最终判有期徒刑刑六年六个月
并处罚金200万元
警惕钓鱼变“赌博”
开赌场最高刑期十年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镇以营利为目的,利用其经营的鱼塘开设“竞技钓”赌场,假借钓鱼的形式,收取高价入场费,设置高价标鱼及相应的钓鱼规则,招揽赌客通过以小博大的方式进行赌博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依法应予惩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3号)第八条的规定,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故陈某镇收取的入场费约470.5万元及赌客“中标”后兑现的40万元依法均应认定为赌资。
根据刑法规定,开设赌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案中,陈某镇开设赌场时间较长,涉案赌资高达500余万元,且参赌人数较多,社会危害性大,情节严重,依法应在上述法定刑幅度内量刑。鉴于陈某镇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认罚,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视其犯罪情节和认罪态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承办本案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刑庭邓慧晶法官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钓鱼场老板如果以钓鱼为名实际上行赌博之实,将构成开设赌场罪,最高刑期十年。钓鱼本是休闲娱乐活动,切勿让其“变味”以身试法。
东莞本地生活—就在我们身边!
这里发布一切与东莞有关的事情!
声明:本文来自掌上东莞用户投稿,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掌上东莞号”用户上传并发布,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作品版权归源作者所有,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不代表掌上东莞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后台处理。仅供交流分享不作任何商业用途。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