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门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通告
〔2022〕16号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从2022年10月25日零时起,将中风险区虎门镇路东社区路东新围十一巷31号调整为低风险区,并解除管控措施。至此,虎门镇所有高、中风险区均已解除,全域转为常态化防控管理,具体按《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67号)》执行。
常态化不是解除所有防控措施,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强化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请各类场所持续做好场所通风、消毒和入场扫场所码、测温、戴口罩等检查,并严格按照行业指引落实其他各项防疫措施。倡导外市来(返)莞人员进行核酸“三天三检”。
特此公告
东莞市虎门镇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24日
东莞疾控最新提醒
(10月25日)

附图:广州市海珠区红、黄、蓝色管控区的具体区域
2. 倡导外市(除上述区域)来(返)莞人员进行核酸“三天三检”
三天三检:3天内完成3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7天内不聚集,不串门,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外出时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3. 推广“落地检”
旅客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跨省长途客运汽车、跨省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
推广“落地检”。按照“自愿免费即采即走,不限制流动”的原则,跨省流动人员抵达目的地后,第一时间开展核酸采样。按照要求,及时完成核酸检测,并将核酸检测结果纳入健康码,方便群众查询检测结果。
高、中、低风险地区查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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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 数据来源截至[国家卫生健康委]疫情风险等级查询10月25日8时的更新。
2. 疫情时刻变化,本表信息可能会有所滞后。如您的出发地(或途经地)风险等级调整,请按照最新情况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感谢您对疫情防控的理解和支持,请合理安排您的出行计划。
有以上地区旅居史,或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来(返)莞的市民,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并配合做好医学隔离观察或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温馨提示
请广大市民朋友除做好主动报备并接受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外,还应做到以下四点:
1. 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如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 (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 切实做好个人防护
广大市民群众要做好个人防护。在人员密集场所、密闭公共场所、搭乘公共交通时,要佩戴好口罩。坚持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吃熟食、用公筷、常清洁等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配合防控措施。
3. 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符合条件的人员尽早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及早完成全程、加强免疫接种,保护自己和家人,尽快建立全民免疫屏障。
4. 市民出行尽量避开疫情相关地区
当前国内疫情多点散发与局部暴发并存,疫情形势严峻复杂。请广大市民群众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动态,如非必要,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相关地区。如必须前往,请全程做好个人防护,(来)返莞后要主动报备,并接受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
疫情期间,每位市民都要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因瞒报、谎报、迟报等引发疫情风险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具体核酸采样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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