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
一辆小车途经一红绿灯路口时
与另一辆小车刮蹭相撞
碰撞后驾车逃逸
与停放在路边的4辆小车发生碰撞
造成6车不同程度损坏
是什么让他如此“疯狂”?
8月29日晚,东莞交警寮步大队接到市民报警称,在辖区寮茶路153号路段发生一起小车连撞4车交通事故,现场无人员伤亡。接报后,值班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立即对粤S5****小车驾驶员黄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呼气酒精含量为132mg/100ml。随后民警将肇事驾驶员带至医院进行抽血,后带往交警大队约束至酒醒。
经讯问,8月29日3时至5时,黄某与朋友在寮步镇香市路喝酒,期间黄某喝了2瓶啤酒(每瓶250毫升),于6点多离开。后来,黄某在某小卖店门口凳子上趴着睡了4个小时左右,便驾驶粤S5****小车回住处。当驾车行驶至寮步镇寮茶路与翠香路红绿灯时,刮蹭撞到粤S2****小车,但并没有停车而是继续前行。逃至寮茶路153号路段时,因逆行且操作不当,碰撞停放在路边的粤S3S***小车,在此过程中刮碰到湘MAP***、粤S9****、桂RC****小车,造成6车不同程度损坏。
黄某对其醉酒驾车肇事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肇事驾驶员黄某被寮步警方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视觉:一般人在正常状态下的视野可达到180度,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08%,视野就会缩小。在这种情况下驾车极易产生危险。
触觉:饮酒后,人的手、脚触觉能力会大大降低,可能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判断和操作能力:饮酒后,人对声、光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疲劳程度:饮酒后,人会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无异于“闭眼开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自以为没醉:饮酒后,一些人容易出现超乎寻常的“自信”,自认为还能够开车,对酒驾危害重视程度不够、防范心理较差。
心存侥幸:一些驾驶人认为“不会那么巧碰上交警”,甚至还有驾驶人认为“就开一小段没事”。但谁也无法预料危险的发生,喝酒不开车是驾驶人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安全意识。
酒后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醉酒驾驶更是涉嫌犯罪
不管喝了多少酒
一旦触犯了“酒驾”这条红线
都要付出沉重的法律成本
下面我们就来好好算算这笔账
小编希望广大驾驶人牢记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每天都是拒绝酒驾日!
来源:广东交警、东莞交警、YiYa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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