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连车带租金概不退还
近日
东莞这宗“套路贷”涉恶团伙案曝光
75人被骗,涉案金额300多万!


套路
市场价9万元的车最后要给近20万元
去年9月
林某洪等人因涉嫌诈骗被逮捕
后被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
得知消息后
被害人袁先生的心里有了些许安慰
他向办案民警陈述了他的遭遇


2015年4月起,被告人林某洪出资先后成立了36家公司,以“按揭车不押车”“以租代购”为公司经营业务。
林某洪聘请林某升等其余13名被告人共同参与“套路贷”,先是诱骗被害人将车辆抵押给公司办理小额贷款,并与被害人签订借贷相关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后在被害人抵押的车辆上安装GPS定位器,要求其交出备用钥匙,并以GPS费、查档费、家访费等名目向被害人收取“砍头息”。
发放贷款后,再设置违约陷阱、肆意认定违约,秘密或强行将被害人的车辆开走,之后要求对方支付拖车费、违约金等高额费用,若被害人不给钱,则变卖其抵押的车辆诈骗钱财。

是否涉恶诈骗?
法院对这起“套路贷”案件进行公开审理
9月9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对这起“套路贷”涉恶案件进行公开审理,林某洪等14人被检察机关指控犯诈骗罪,并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
现查明共有75名被害人被诈骗,金额合计313.9万余元。
检察机关认为,林某洪等14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14名被告人为实施“套路贷”而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以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已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其中,被告人林某洪、林某升、张某栓在“套路贷”活动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系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当日庭审结束后
法官宣布该案将择日宣判
小编在此提醒大家
选择小额贷款公司
一定要去有资质、正规的金融机构贷款
不要轻信
“无利息、无担保、无抵押”的虚假宣传
一旦发现遭遇“套路贷”要及时报警
来源:东莞阳光网、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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