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以前过年的时候
每家每户都会烧鞭炮
根据《东莞市禁止在市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东府〔2003〕13号),在我市市区范围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具体包括莞城、东城、南城、万江四个街道办事处管辖的行政区域和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
而且大家更不要效仿上面新闻里的阿婆,私藏、销售烟花爆竹,这是非常危险的行为。
春节临近
即使真的要放鞭炮烟花
一定要注意安全!
来源:顺德街坊,广州日报,网络、东莞潮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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