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房东注意了
乱加水电费=踩红线
东莞市场监管局开始行动了
4月10日,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督促李亚伟配合调查的公告》,依法调查李亚伟涉嫌违规加价收取电费和不执行政府定价收取水费的违法行为。公告全文如下:
关于督促李亚伟配合调查的公告
我局依法调查你涉嫌违规加价收取电费和不执行政府定价收取水费的违法行为。经核查,你已不再承租位于东莞市寮步镇鸿利一巷11号的涉案出租房,且无法与你取得联系。
由于你下落不明,一直未到我局配合调查处理,为调查清楚相关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公告督促你自本公告之日起至15日内到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寮步分局(地址:东莞市寮步镇勤政路10号)接受询问调查。
(联系人:陈见初、黄钰倩;联系电话:0769-83322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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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分为夏季(5月-10月)和非夏季(11月-次年4月)两种标准:
第二档:261-600度,电价为 0.6689元/度(比第一档加价0.05元)
第三档:601度及以上,电价为 0.9189元/度(比第一档加价0.3元)
第一档:0-200度,电价维持 0.6189元/度
第二档:201-400度,电价为 0.6689元/度
第三档:401度及以上,电价为 0.9189元/度
示例:若某户5月份用电260度,按夏季标准仅需支付第一档电价;但4月用电260度时,超出200度的部分需按第二档收费,费用更高。
城乡居民自建多、高层住宅,经供电部门认定后可执行合表电价,统一为 0.6259元/度(无需分档)。
居民出租屋不论是由供水企业还是出租人抄表的,均须执行所属镇街的居民用户水价。居民出租屋总水表与分表之间损耗、公共用水等费用应通过租金等方式协商解决。目前,东莞城镇供水按水源结构不同实行分区定价,居民水价由1.58元/立方米-2.38元/立方米不等。具体价格详见下表
出租人能否在政府制定的居民水电费标准上,加价出售水电?
居民水、电价格均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根据国家省、市相关价格政策,出租人应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制定的居民水、电销售价格向租户收取水、电费,相关共用设施用水、用电及损耗通过租金等方式协商解决,不得将用水、用电量加价销售给租户,提高用户水、电价标准,扰乱市场秩序。(如果有乱收费行为,可以拨打市政府热线12345投诉。)
东莞水电价格具体查询方式
一、水价及生活垃圾处理费、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查询方式:
登录东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网上营业厅 > 服务指南 > 资费标准
网址:https://96968.dgswjt.cn/business?dad=4&son=3
二、电价查询方式:
1.微信搜索“南网在线”小程序,点击电价信息,用电区域选择东莞市;
2.关注绑定“南网在线”微信服务号,点击服务资讯>信息公开>电价及收费标准;
3.下载“南网在线”APP,点击资讯>信息公开>电价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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