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网安部门查明,某“网络水军”团伙技术人员伊某自2021年5月至今先后搭建了3个专门“刷单”的平台,并分别给赖某某、李某某、叶某某等人运营,该团伙利用刷单平台,组织商家和刷手在淘宝、抖音等刷单平台大量进行虚假购物、发布虚假评价并从中赚取刷单佣金,伊某从中抽取30%利润。
2023年7月,东莞网安部门联合大朗分局开展收网行动,抓获嫌疑人35名,涉案金额共约4000万元。
经统计,该团伙从2022年3月至今有偿删帖约1.1万次,非法获利约53万元人民币。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造谣引流”“舆情敲诈”“有偿删帖”“刷量控评”是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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