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最新发文:严禁新的“商改住”行为!

重磅信号!
东莞出手了
四部门联合发文
对新增的“商改住”实行零容忍!

东莞最新发文:严禁新的“商改住”行为!

● 发现新增商业办公用房擅自加层、增加面积或者改变使用用途、平面布局等涉嫌违反规划行为的,移交属地“两违办”查处


● 对新增的“商改住”实行零容忍,一经发现,依法对项目开发商予以严厉惩处,并计入征信情节严重的限制或禁止参与土地交易市场……


4月3日,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四部门联合发布《东莞市严控商业办公房改公寓工作方案》(简称《方案》),向市场释放出我市坚决遏制新的“商改住”行为的明确信号。


我市有关工作人员表示,我市将完善商业办公用房全链条管理,杜绝新增“商改住”项目。对于出现新增“商改住”行为的项目,责成开发商限期整改,并停止剩余用房的销售和办证手续,直至整改到位。

扫码查看《方案》全文

东莞最新发文:严禁新的“商改住”行为!


东莞最新发文:严禁新的“商改住”行为!
严禁新的“商改住”行为
一经发现按“两违”查处

《方案》明确,对存量与新增商业办公用房实行分类管理。

存量方面,加强建筑安全监管。

增量方面,严格新增商业办公用房的管控,强化属地镇街(园区)和部门相关行政审批的协同监管,加大惩处力度,多管齐下,坚决杜绝新的“商改住”行为。

业内人士分析,此前商改住之所以受到部分购房者追捧,因为面积小、总价低,吸引了部分经济实力有限的购房人以及投资客上车。东莞四部门联合发文,遏制新的“商改住”行为,与目前东莞商办类项目违规销售现象不无关系。

东莞最新发文:严禁新的“商改住”行为!

“‘商改住’项目擅改建筑结构,通过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冲击房地产市场健康运行,在建筑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存在风险隐患,容易引发社会矛盾。”我市有关工作人员表示,商办用房土地开发强度大、建筑密、日照少,不利于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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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销售和装修监管
新增项目不予办证

根据《方案》,我市将完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标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管,规范房地产销售管理,完善装修环节监管。

销售管理方面

督促开发企业在销售现场设立公示牌,向购房人明示房屋的规划用途、土地使用年限、契税、物业服务费、水电费标准及配套建设指标。加强开发企业和销售代理公司发布的销售广告、宣传活动、样板房的检查力度,在购房合同中与购房人明确项目的商业办公属性,告知购房人严格按规划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对虚假宣传的依法予以查处。

装修监管方面

建立健全既有建筑装修管理制度,加强对装修各方责任主体监管,从严查处开发企业、装修公司、业主等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商业办公用房擅自加层、增加面积或者改变使用用途、平面布局等涉嫌违反规划行为的,移交属地“两违办”查处;发现危及建筑结构安全和消防安全的,分别移交属地住建、消防部门查处。

《方案》强调,商办用房应按照规划许可载明的内容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凡发现结构、面积、布局与规划许可内容不一致的,不予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一经发现新增“商改住”行为,依法对项目开发商或业主(改建人)予以严厉惩处,并计入征信,情节严重的限制或禁止参与土地交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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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保障性住房用地供给

把控商办用房供给量


我市有关工作人员表示,我市将加强规划实施时序管理,实行商业办公用房去化周期与规划调整、项目审批相挂钩的管控方式,针对去化周期过长的镇街,暂不予以批准商业办公用地,减少商办类土地供应。

据了解,《方案》的出台,旨在进一步规范商业金融用地、商住混合用地上的商业办公用房等非住宅房地产项目的管理,有着更长远的考虑。

根据《方案》,我市坚持应居则居、应商则商,从源头上加强全市商业办公用房的规划布局、总量供给和开发时序管理,从源头上把控商业办公用房的合理供给量。

结合市场需求和库存情况,引导三旧改造项目、轨道站点TOD地区及其他不适宜规划为商业金融业用地、商住混合用地的,调整为刚需型商品房、保障性住房、公共设施等用地。优化土地用途管制,设立配套型住宅用地,加大我市保障性住房用地的供给,满足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需求。


来源:东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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