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东莞塘厦大道
发生了一起交通追尾事故
事故车辆均无严重车损
在追尾司机提出“私了”时
对方却欲索赔2万元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快跟小编一起来看看
01
追尾他人欲“私了”
却被索赔两万元
近日晚22时许,塘厦大道上车流有序地行驶。阿辉(化名)驾驶浙B号牌黑色小车从振兴围涵洞驶入塘厦大道。
SUV司机赶紧下车查看,看到自己的爱车无故被撞自然是一肚子火,正准备跟阿辉发难时,却闻到了他身上浓浓的酒气。
阿辉心里打起了小九九,如果交警到场被查出酒驾,影响自己找工作,便主动提出私了。SUV司机瞬间就明白了,就答应了下来。

没想到的是,SUV司机张口就要求2万元赔偿,这可把阿辉吓到了。不管怎么求情,SUV司机都不退让,两人协商不成,SUV司机随即报警。
02
酒精检测255mg/100ml!
“醉猫”露出真面目
接报后,塘厦公安交警、铁骑迅速赶到现场,民警发现两车车损并不大,正疑惑司机为何不“快处快赔”时,SUV司机立即指着阿辉说:“他喝酒了!”

民警一走近,果然闻到阿辉身上有酒气,于是拿出酒精测试仪对他进行检测,数值竟高达255mg/100ml。
随后,阿辉被带去进行血检,数值为222.8mg/100ml,达到危险驾驶标准。

经调查,阿辉刚从外地到塘厦求职,当晚20时许,阿辉跟朋友在振兴围某火锅店吃晚餐,几人聊得火热,不知不觉喝了不少酒。
饭后,阿辉想要自己开车走,同行的朋友相继劝说。但受酒精影响,阿辉并没有听劝告,迷迷糊糊间自己启动了车子。随后,他在行驶到涵洞路口时出了事故。
目前,阿辉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
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小编提醒广大司机朋友
酒驾、醉驾是严重违法行为
大家要时刻绷紧交通安全这根弦
不仅自己要做到酒后不驾车
更要提醒、监督身边人
请牢记:
酒后不开车,醉驾要判刑!
资料来源:塘厦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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