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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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按规定悬挂号牌或者号牌有遮挡、污损的;

5、逆向行驶或者超速行驶的;

将处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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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安全骑行
“十切记”
非机动车道标志
小编提醒大家
2022年7月1日起
没有登记上牌但是完成了预登记
也是可以上路行驶的
当前
电动自行车预登记、上牌业务
可如常办理
如何进行线上预约登记?
*遗失合格证或居住证还未办理的市民,也能办理电动车登记上牌!
预登记审核通过后
系统会推送预登记成功信息
收到通知预约信息后
便可预约验车啦~
赶紧为你的爱车上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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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电动自行车上牌点】
扫描上方二维码查看
来源:东莞阳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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