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的房东、二手房东注意了!
作为房东或者管理者
是不是只要坐等收租就好了?
如果你这么想就错了!
最近,东莞又有房东被拘留!
黄江:两名房东被处罚!1人被拘留
2021年11月15日,黄江派出所组织警力在鸡啼岗村开展出租屋检查过程中,发现凤鸣二街某出租屋房东陆某辉没有如实登记承租人信息达三间房间以上,且之前已被公安机关处罚过,但仍不改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五日。
2021年11月16日,新区派出所组织警力在北岸村开展出租屋检查过程中,发现北岸路某出租屋房东蔡某没有如实登记承租人信息达三间房间,且之前已被公安机关处罚过,但仍不改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
今年8月,茶山公安分局组织警力参加出租屋检查行动,在茶山圩凤苑某出租屋查出不按实名登记房间共3间。
经查,该二手房东柳某于2021年7月30日因未登记承租人信息,被行政罚款200元。在8月10日晚上的检查行动中,柳某是第二次违反出租屋管理规定,且存在3间房以上(包含3间)未申报承租人信息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之规定,8月11日,公安机关已对柳某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8月20日晚, 石碣公安分局唐洪派出所组织警力在唐洪村月云东路一带开展出租屋清查行动,发现某出租屋房东冯某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于是将冯某口头传唤至唐洪派出所做进一步核查。
经调查,冯某于7月26日曾因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被公安机关罚款200元,这次又被公安机关查获其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公安机关对冯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今年8月,石排分局组织警力对出租屋“莞E申报”工作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下沙村某出租屋房东黄某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随后将黄某带回派出所审查。
经查,黄某有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的前科,并对该次不按实名登记承租人信息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黄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
东莞的房东注意了!
如果还想继续好好收租,
就一定要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
1、履行出租屋治安安全责任
不得向未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的自然人、未提供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有效证明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出租房屋;督促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中的流动人口及时向公安机关申报居住登记,承租人或者共同居住人为境外人员的,督促其办理临时住宿登记;发现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涉嫌违法行为的,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并配合查处。
2、做好自主申报工作,按规定登记报送承租人、共同居住人信息
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自主申报工作,对承租人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报送。
三种报送途径:
■ 亲临出租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社区警务室报送;
■ 通过微信或者短信、电话、传真等报送。
■ 通过公安机关提供的人口信息自助申报系统等网络系统报送。
不按规定登记报送承租人信息,
出租屋出租人、管理人可能将会被
罚款(500-2000元)、
拘留(5-15日)的处罚!
东莞警方提醒:
全市公安机关将继续开展清查整治行动
请各位出租人、管理人注意了!
来源:黄江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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