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发展改革委发布
《广东省2021年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公告》
决定从7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
持有广东省号牌的个人消费者
在省内参与汽车以旧换新
可领取最高10000元补贴



快看看你家是否符合
汽车以旧换新的要求
以及如何申请吧~

补贴期限内,持有广东号牌的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出本人名下老旧汽车,在省内购买以旧换新推广车型范围内的新车,并在省内完成机动车注册登记的,可申请补贴。
报废或转出的老旧汽车首次注册登记时间须在2016年7月1日之前,且2021年7月1日之前已登记在本人名下,以上日期均不含当日。
2021年7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财政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将另行公告结束日期。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机动车注销证明书日期、购买新车合同日期、新车发票开票日期均须在补贴期限内。完成机动车注册登记并获得行驶证后及时提交补贴申请,申请日期须在2022年1月31日前,逾期申请不予补贴。
省级财政资金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补贴:报废旧车,购买新能源车的在使用环节补贴资金10000元/辆、购买燃油车的补贴5000元/辆;转出旧车,购买新能源车的在使用环节补贴资金8000元/辆、购买燃油车的补贴3000元/辆。
7月1日以后,消费者通过手机微信登录“粤省事”小程序,进入“汽车以旧换新”栏目查询是否属于补贴对象。属于补贴对象的消费者报废或转出本人名下符合条件的老旧汽车,购买以旧换新推广车型后,由经销商协助在“汽车以旧换新”栏目完成信息登记。
消费者在省内完成新车注册登记后,进入“粤省事”小程序“汽车以旧换新”栏目,填写车牌号、本人收款银行账户等信息,上传车辆行驶证、银行卡照片,提交补贴申请。
经审核确认后,省级补贴资金自行转账至符合条件的购车居民银行账户。
省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监督检查,发现弄虚作假、骗补资金以及质量、价格等问题的,及时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报废是指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规定,到本省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报废,并取得有效的本省《机动车注销证明书》。
转出是指本省汽车所有权发生转移,取得有效的本省《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完成转移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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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来源 |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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