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消息!
准备领证的小伙伴注意啦
以后领结婚证不限户籍地!
6月1日起在广东实施!
近日,经国务院批准
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
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试点期限为2年
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原文如下:
简单来说就是
以前要办理婚姻登记
必须到其中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
但在6月1日调整后
如其中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在试点地区
即可在试点地区办理婚姻登记
再不用跑来跑去

那么,在试点地区办理婚姻登记
需要提交什么资料呢?
前天下午民政部举行新闻发布会
也帮大家解答了!
1.当事人在试点地区办理婚姻登记需要提交什么证件?
现行《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和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户口簿和身份证。按照国务院批复和试点工作要求,当事人选择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申请办理婚姻登记的,不但要出具双方当事人户口簿和身份证,还应当出具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
2.什么时间能够实现全国范围内的婚姻登记“跨省通办”?
国务院批准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目的,就是要发挥试点地区的先行先试作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措施和制度机制,为全国范围内实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积累实践经验,为改革完善婚姻登记服务管理体制探索可行路径。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是我们的目标,待条件成熟后,民政部将及时推动此项工作。
来源 | 人民网 中国政府网 法制日报 网络,由花样东莞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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