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消息!
《东莞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落地实施!
根据该政策
符合东莞市住房保障条件的新入户人才
可申请入住公共租赁住房
或6000元/年的租房补贴
保障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7月30日,记者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获悉,我市正式印发《东莞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适用期2年。《东莞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重点明确七类人才安居措施,在现有特色人才、新就业人才安居政策的基础上,增加顶尖人才、创新人才、高技能人才、研发人才和新入户人才的安居措施,覆盖高层次、基础型等各层次人才。
诺贝尔奖获得者、院士等前沿科技顶尖人才和国际一流战略科学家可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人才安居, 享受200平方米左右免租8年的人才住房。在我市全职工作满8年、贡献突出的,可无偿获赠该住房。
符合我市新引进人才条件的创新人才可同时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综合补贴,向人才住房主管部门或运营机构申请租购人才住房。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创新人才给予最高30万元综合补贴,分5年等额发放;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创新人才给予最高20万元综合补贴(不分正副高级的高级职称按副高级标准执行),分5年等额发放;具有硕士学位的创新人才给予最高6万元综合补贴,分3年等额发放;具有中级职称或上年度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低于3万元,且在我市限定用人单位工作的创新人才给予最高6万元综合补贴,分3年等额发放;具有初级职称或本科学历,且在我市限定用人单位工作的创新人才,给予综合补贴的数额由各镇街(园区)自行制定,不低于1万元/人(其中市级“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创新人才不低于2万元/人),一次性发放。
焦点1
哪些人纳入我市人才住房政策适用范围?
1. 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无合同但符合安居对象条件的公职人员以入编卡、社保证明等材料替代)或服务协议的人才;
2. 具有大专学历或中级技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被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列入紧缺人才,或符合我市研发人才引进培养条件,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无合同但符合安居对象条件的公职人员以入编卡、社保证明等材料替代)或服务协议的人才;
3. 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或符合《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能人才引进培养资助办法》引进条件在我市创业的人才。
焦点2
人才需符合哪些条件才可以申请租(购)人才住房?
1.享受人才住房配租的,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享受市属住房租赁企业房源租金优惠;
(2)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
(3)市政府或镇街(园区)规定的其他条件。
2.享受人才住房配售的,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
(2)在我市全职工作满5年;
(3)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享受市属住房租赁企业房源租金优惠;
(4)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
(5)市政府或镇街(园区)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述条件是申请租(购)人才住房的基本条件,具体以各项目人才住房公示的配租配售条件为准。
焦点3
东莞市人才住房到底有什么优惠政策?
1.租赁型人才住房以不高于同区域、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平均租金60%(实行定期动态调整)的租金标准面向符合条件的人才出租;
2.产权型人才住房采用先租后售方式,自配售入住之日起租住满5年,可按不高于约定时点市场价60%的价格购买并登记产权。
焦点4
有没有规定哪些人才可优先租(购)人才住房?
有的。人才住房优先面向顶尖人才、特色人才、创新人才、高技能人才和研发人才。
焦点5
办法中提及的顶尖人才、特色人才、创新人才等7类人才,该向哪里(部门)申请认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顶尖人才、特色人才、创新人才、高技能人才和研发人才的审核。
住建部门负责新就业人才和新入户人才的审核。
焦点5
符合条件的人才该怎么申请租(购)人才住房?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根据本办法的规定,牵头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制定人才安居相关配套政策文件、说明和指引,请多关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
政策原文
来源 | 东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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