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觉2020年就这样结束了,到了年底的12月,
以下这些事项关乎各位街坊的切身利益,抓紧来了解一下啊!
2021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
12月4日,
个人所得税APP显示,
2021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
根据政策规定,
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
需于每年12月进行确认。
根据操作指引,
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可以快捷操作:
选择扣除年度2021年,
一键带入,
如有变动,还可以点击修改,
然后一键确认完成该项操作。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
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需于每年12月进行确认。
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
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
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年假一般要当年休完休不了有报酬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第三款规定: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
经职工本人同意,
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
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
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一般来说,年假应在当年休完。但用人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车辆年检,年底很集中
每到年底,汽车销售都很火爆。
因此,年底也是车辆年检的集中时间段。
车辆年检,
就是指每辆车都必须要的一项检测,
相当于给车辆做体检,
及时消除车辆安全隐患,
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日前,公安部交管局
推出了多项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新举措,
自11月20日起,
6年以内的
7—9座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
纳入免检范围。
能否拿到年终奖?
关于年终奖的发放,
法律没有硬性规定。
但如果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
或者单位的规章制度中对年终奖有明确规定,
单位就应该按照约定或者规定发放。
如果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
都未对年终奖有明确规定,
按同工同酬原则,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法院
一般会支持离职职工得到一定比例的年终奖。
失业人员有这笔钱可以领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可以凭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
到当地就业服务机构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
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上线
人社部失业金申领渠道查询功能。
失业人员可根据查询到的名称、
网址前往相关平台,
进行失业金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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