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东莞的街坊朋友们
茶余饭后,除了在家看电视、玩手机
还有什么节目吗?
“跳广场舞”
现在成为了不少大妈、大爷重要的
娱乐节目之一!
而且跳广场舞的要求还非常高
地方必须要大、空旷
跳舞配的设备音响、歌曲要讲究!
这种多人的团体活动
相当不简单~
不过从7月1日起
东莞喜欢跳广场舞的街坊朋友们
要注意啦!
如果你们的行为影响到他人
可能会被公安民警罚的!!!
7月1日起新规实施
今年5月通过的《广东省全民健身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
在文明健身方面
《条例》要求健身活动
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影响他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不能任由噪声影响他人
条例中明确表示
如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将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构成犯罪的
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健身活动中出现的占用机动车道跑步、噪音扰民等问题,第20条规定,举办、参加全民健身活动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噪声污染防治等相关规定,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影响他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条例》在“法律责任”一章中规定:
利用全民健身活动从事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扰乱公共秩序及危害公共安全等违法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直以来,小编曾听说过不少
关于广场舞带来的噪音扰民问题
广场舞的喇叭音量过大
的确会让人引起不适!
可能以前会有街坊认为
为什么不让我跳广场舞
法律又没有规定不让跳
但今时不同往日了
现在新规来了!
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有跳广场舞习惯的街坊们
要认真地注意啦!
其实小编认为跳广场舞
是一种很健康积极向上的休闲活动
但前提是不能影响到别人!
对于新规《条例》的实施
大家觉得怎么样呢?
来源: 广东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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