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
四部委发话!
东莞有这类房屋的赶紧看!
你的房可能要被查封了!
对于咱老百姓来说
“住的安心”是最基本的生活保障
有稳定的居所
方能安心劳作,享受生活
但近年来
出租屋火灾多发
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
群死群伤火灾时有发生
教训十分深刻
1
2015年6月25日
河南省郑州市西关虎屯出租屋火灾造成15人死亡。
2
2017年7月16日
江苏省常熟市虞山镇村民自建房出租屋放火案造成22人死亡。
3
2017年9月25日
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村民自建房出租屋火灾造成11人死亡。
4
2017年11月18日
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聚福缘公寓火灾造成19人死亡。
5
2019年5月5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雁山区一自建民房发生火灾,造成5人死亡(均为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在校大学生)。
最新通知
全国将有大!动!作!
居住人数超过10人的出租屋
凡是安全疏散不达标的
依法临时查封!
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
“飞线充电”
将严整!
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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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四部委联合下发通知,就切实加强出租屋及校园周边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出要求。
出租屋建筑基本消防安全条件不具备、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不规范、消防宣传培训不到位等问题较为突出。
学校特别是大中专院校周边网吧、游戏室、歌舞厅、小宾馆、出租屋等场所集中,人流量大,商业活动频繁,火灾风险高,发生事故影响大。
重点看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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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以下房子的人注意,
你的房子很有可能要被查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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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人数超过10人的出租屋凡是安全疏散不达标的,依法临时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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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防火分隔不符合要求的,依法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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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电动自行车违规在室内停放或者充电的,依法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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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避免类似火灾事故发生。
通知强调,
要强化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各地消防救援机构和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要加强指导,明确出租人、承租人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出租屋的产权人、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开展消防安全巡查,维护管理消防设施和器材。
出租屋必须符合消防安全标准和要求,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防火分隔满足要求,配备灭火器等设施器材,电器产品安装和线路敷设符合有关标准规定,鼓励推广安装独立式火灾报警探测器和简易喷淋,居住人数超过10人的出租屋要加强夜间消防安全值班值守。
学校要做好消防安全自查、隐患整改和宣传培训工作,加强在校学生外宿管理,将外宿学生纳入重点宣传教育范围。消防救援机构要进一步畅通“96119”等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渠道,鼓励群众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
通知进一步明确了
各相关部门工作重点
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在推动地方出台出租屋消防安全标准和管理制度、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的信息登记管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灭火和应急救援准备等方面的工作重点,指出要进一步完善部门信息互通、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综合运用媒体曝光、联合惩戒、挂牌督办等多种手段,严格监督管理,震慑违法行为。
其实
杜绝电动车进楼入户!
国家早就出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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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年底
公安部曾紧急下发
《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电动车在日常充电时
要严格遵循以下要求
☟☟☟
不要停放在楼道充电!!!
不要停放在安全出口处!!!
不要私拉电线充电!!!!
不要在群租房和人员密集场所内
停放、充电!!!
希望大家能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吸取教训
从源头上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来源:中国消防、江西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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