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司机都知道
开车上路
一怕追尾,二怕溜车
说到溜车
凤岗一名司机
此前遇到了很复杂的“溜车”情况
开着自己的车外出送货
下车后车辆发生溜车
因担心撞上前方的车辆
司机竟上演“螳臂挡车”
谁料这一挡
竟把自己的性命也挡掉了!
自己的车把自己撞死
责任谁来担?
最终
法院这样处理
事情经过是怎样的!
事发当日
他们一家独自承担
于是
一纸诉状
将另一货车的所有人以及承保
两辆货车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
两家保险公司一并告上法庭
要求赔偿
庭审现场:
驾驶人OR第三者?双方激辩
根据交强险条款规定,受害者不包括被保险人即投保人及驾驶员,显然屈先生不符合条款中关于受害者的定义,且只有在被保险人使用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事故导致损失,保险公司才承担责任。若屈先生为受害者,那事故中就没有交强险约定的被保险人。同一主体在同一责任保险中,不能既是被保险人又是第三者。
根据商业险条款规定,屈先生不是保险合同的第三者,即便是第三者,但因为他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保险公司也无需承担责任。
他们的车是停在公司内的停车场,不存在任何事故责任,请求法院驳回相关诉请。
一审判决:
属于“第三者”!
保险公司需赔偿
二审调解结案
两保险公司支付27万
来源:今日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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