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有没有遇到这种情况
楼盘集中开盘时现场往往非常热闹
甚至要排队才能认购
但这有可能是开发商或者中介
刻意制造的火爆假象
购房者生怕买不到好房源
来不及多考虑,最终匆忙交了定金
但一回家后冷静想了想,又后悔了…
如果毁约定金就没有了
针对这一问题
东莞全国首创推出
“两天无理由退房”
今天,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通知,在全市范围推广使用《东莞市商品房认购书(范本)》的通知,创新实施两天无理由退定。从2019年3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推广使用。
以后购房者在认购书签订之日起两个自然日内(不含签订当日)要求解除认购书退回定金,如双方尚未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出售方应当退还。截止目前,东莞是国内唯一一个正式出台“无理由退房”政策的城市。
什么意思呢?
就是说你看中了某套房
并跟开发商签订了认购合同交了定金
如果两天内你反悔不想买了
开发商应全额退还你的定金
这很好的保护了购房者的权益
这就跟在淘宝买东西一样
在规定的时间内,
你可以无理由解除认购书和退回定金
既然给了购房者反悔的机会
那如果签了认购协议,
是不是开发商也可以反悔不卖呢?
当然不是!
如果开发商反悔,要双倍返还定金!
开发商未在约定的期限内与购房者协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购房者有权解除本认购书。购房者解除本认购书的,开发商需要双倍返还购房者已支付的定金。
此外,若根据认购书条例,若开发商在购房者支付认购定金之日起至本认购书解除之日止,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方的,开发商应当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
虽然目前规范认购书不是强制开发商使用,但住建部门表示,将要求开发商统一使用新的《认购书》范本,并出台相关配套措施来鼓励开发商,如果不使用,将享受不到行政部门管理上的放宽措施。
这个新规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可以很好的保护购房者的权益
以后要买房的购房者多了一重保障了!
给政府点赞!
来源:东莞住建局、搜狐焦点东莞站、我们的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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