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3年1月1日
迈入全新的一年
先祝大家新年快乐!


2023年1月1日起,未经登记或已预登记但未上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行驶。
根据《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驾驶未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未按规定悬挂号牌或者号牌有遮挡、污损的;处警告或五十元罚款。
从2023年1月1日起,东莞居民医保由按月参保缴费调整为按年参保缴费。2023年度缴费标准为497元/人/年,2023年度集中办理期为2022年12月至2023年3月。
《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规程》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明确参保人员完成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备案地开通的所有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均可享受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一图速览新变化
(图片可上下滚动)
2023年1月8日起,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对新冠病毒感染者不再实行隔离措施,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依据国境卫生检疫法,不再对入境人员和货物等采取检疫传染病管理措施。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中外人员往来暂行措施,2023年1月8日起,来华人员在行前48小时进行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者可来华;不再对入境人员实施全员核酸检测;分阶段增加国际客运航班数量,有序恢复中国公民出境旅游。
2023年1月8日起,国家移民管理局优化移民管理政策措施,有序恢复受理审批中国公民因出国旅游、访友申请普通护照,恢复办理内地居民旅游、商务赴港签注。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通知指出,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
新修订的《铁路旅客运输规程》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以下几个方面大家须留意:
年满6周岁且未满14周岁的儿童可购买儿童优惠票,将惠及更多儿童旅客。根据测算,《国铁集团客规》实施后,每年享受儿童优惠票的旅客较此前预计增加1500万人次。每一名成年旅客可免费携带一名未满6周岁且不单独占用席位的儿童乘车,超过一名时,超过人数应当购买儿童优惠票,儿童年龄按乘车日期计算。旅客携带免费乘车儿童时,应当在购票时向铁路运输企业提出申明,购票申明时使用的免费乘车儿童有效身份证件为其乘车凭证。
学生优惠票不再规定乘车时间限制。学生旅客凭附有标注减价优惠区间和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的学生证,每学年(10月1日至次年9月30日)任意时间可购买家庭居住地至院校(实习地点)所在地之间4次单程的学生优惠票。
明确了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残疾人员证的人员凭证可以购买优待票。
旅客分段购买的,出发地至目的地间可联程接续的多段车票,如因一段行程中的列车晚点或停运,后续联程的车票可一并办理退票,并免收退票费;如因铁路运输企业责任造成旅客在中途站退票,按未乘区间票价退还票款;旅客办理补票、变更等客运业务时不再收取手续费。
一图速览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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