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凌晨,司机向某饮酒后驾驶小客车搭乘同事回家,行驶到太沙路南栅富丽苑路段时,由于车速比较快,在酒精的影响下驾驶失控,直接撞到了停在道路右侧的6辆机动车。
事故造成多部车辆损坏,庆幸没有人员受伤。当时,车上同伴建议向某报警,但向某害怕醉酒肇事承担法律责任,于是拒绝了同伴的提议,还想私下解决,找来了汽修厂将肇事车辆送去维修。
早上8时多,东莞交警虎门大队接到关于该起交通肇事逃逸案的报警,立即派员到现场并立案侦查。在现场,民警发现一台棕色的小车车门被撞凹陷变形,一台蓝色的小车尾部也被撞至面目全非,其余几辆停靠在路边的机动车同样存在不同程度的损坏,地上还有不少由于事故产生的车身散落物。
根据监控录像和已掌握的线索,民警迅速联系肇事司机向某,并锁定其所在位置。
随后,民警在附近的医院找到了正在输液治疗的肇事司机向某,遂立即传唤其进行抽血送检,并在某汽修厂找到了号牌粤S****7的肇事小车。
经检测,向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每100毫升92.15毫克,属醉酒驾驶。
目前,向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并将被追究刑事责任。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交警提醒广大市民
酒后开车是大忌!
醉酒状态严重影响驾驶人的反应速度和判断力
甚至可能在驾驶中出现昏睡的危险情况
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请自觉做到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来源:虎门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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