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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有大变化,速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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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都有哪些值得关注的点?
来看看新闻联播的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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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此轮改革,去年三月中央层面就已发布改革意见,而后在8月末对外公开征求意见。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文件在主要改革措施上基本没有变化。
《意见》明确,普通门诊统筹覆盖职工医保全体参保人员,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从50%起步。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原则上控制在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简单来说,《意见》的两大突破性举措分别是——
① 减少个人账户计入
② 建立门诊共济机制
为什么要这样调整呢?
“个人账户的新计入减少,意味着门诊共济保障制度的建立、扩大、健全、增强。”在当日举行的吹风会上,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说,减少部分计入并非减少保障,而是通过共济保障形成新的保障机制。
社会保险的存在,本身是为了在全社会范围内分摊风险,起到“共济”作用。但个人账户模式的痛点在于,每个参保人被分割为独立的个体,除了强制积累未来可能需要的“看病钱”外,无法形成互相分摊风险的整体。
这也导致,2019年职工医保的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了80%以上,但门诊长期以来都是保障短板。此次改革后,门诊的报销保障力度有望增加。
“这个制度的转轨是补齐了我国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费用保障的制度短板,由原来的积累式走向了互助共济式。”陈金甫解释,改革后,当期会有两千亿基金用于加强门诊保障,可以真正用于患病者,特别是老年患者的医疗服务的支付,从而支持基层医疗服务机构发展和医疗资源利用。
图源:新华社(记者 姜克红 摄)
个人账户计入变少
个人权益会受损吗?
“如果改革到位,调整个人账户计入方式,单位缴费部分不再划入个人账户,”陈金甫坦言,这意味着每个人个人账户新的计入的保费都会少。
但他强调,个人账户改革以后,个人积累仍然归个人所有,权益没变。“减少了部分并不意味着你的保障会损失,而是放到了共济保障的大池子里,形成了新的保障机制。”他解释,通过基金平移,在不增加总体保费和缴费压力的基础上,实现共济保障、代际保障、提升管理效能。
“社会保险防范社会风险的作用,它是保命钱、救命钱,个人账户的多少,对当下个体来说,有多和少的区别,但制度上来说共济保障更具有风险防范功能。”陈金甫说。
作为提高个人账户共济能力的一部分,此次改革也提出建立家庭共济。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来源:深圳大件事、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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