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定4月17日初中毕业学年开学向后推迟,视疫情变化情况另行通知开学时间。
二、已于4月7日开学的高中毕业年级继续上课,各区、县(市)、各高中学校要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保证师生生命安全。
据@山东省教育厅 消息,受疫情影响,山东胶州高三开学时间延迟,具体开学时间将重新评估。
另据@人民网消息,当地媒体向省、市教育部门核实,现在胶州当地风险等级上升,疾控部门正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查清后,确认安全再开学评估。目前只有胶州一地受影响,青岛其他区市的高三开学时间不受影响。
此前,山东教育厅曾发布通知,明确高中(含中职)学校毕业年级4月15日正式开学。
成都市中小学(初三高三除外)2020年春季开学时间有所调整,具体如下:
二、高一、初一年级和职业学校非高考学生建议定于4月20日复学;
4月10日,遂宁市教育和体育局发布《关于2020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春季学期开学时间的补充通知》,其中提到:
小学1-4年级建议定于4月19日报到,4月20日正式行课;
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建议定于4月26日报到,4月27日正式行课;
中小学将周六纳入教学时间安排教学,国家法定节假日照常放假,中职学校参照普通高中执行,特殊教育学校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执行,幼儿园原则上周末实行双休。中考时间另行通知。
4月10日,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安全有序做好学校开学工作,经德阳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同意,德阳市教育局对2020年春季学期部分学段开学时间进行了调整。
小学一至四年级、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开学时间另行通知;
校外培训机构在全市中小学校全面开学前不得开展线下培训。
4月10日,根据自贡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调整部分学段开学时间的通知》安排,自贡全市公民办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自贡三十六中延迟到5月6日后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4月10日,记者从泸州市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获悉,将继续推迟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开学时间。
泸州市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原计划于4月13日开学,但根据当前疫情形势,结合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群体实际情况,近日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泸县合江县、叙永县和古蔺县陆续发布了推迟开学的通知,均为继续延迟,具体开学时间根据疫情形势另行通知。
江阳区、纳溪区还提到各校外培训机构在4月18日之前,一律不得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达州各区、市、县部分学段调整时间如下:
万源市:
高二年级、初二年级具备开学条件的于4月13日开学复课;高一、初一年级(含中职)、小学各年级、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开学复课时间根据验收评估后另行通知。
通川区:
高一、高二年级,初一、初二年级具备开学条件的按4月13日作开学复课准备;小学各年级,职业学校(非报名参加高考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年级学生和其他年级学生)具备开学条件的按4月27日作开学复课准备;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具备开学条件的按5月6日作开学复课准备。
高新区:
初一、初二年级,小学四、五、六年级具备开学条件的于4月13日开学;小学一、二、三年级,幼儿园具备开学条件的于4月20日开学。
达川区:
高一、高二年级,初一、初二年级具备开学条件的于4月13日开学;小学各年级,职业学校(非报名参加高考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年级学生和其他年级学生)具备开学条件的按4月27日作开学复课准备;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具备开学条件的按5月6日作开学复课准备。
宣汉县:
高一、高二年级,初一初二年级,小学四至六年级和职业学校(非报名参加高考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年级学生和其他年级学生)具备开学条件的可于4月13日开学;小学一至三年级、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具备条件的可于4月20日开学。
渠县:
高一、高二年级,初一、初二年级,小学四、五、六年级,职业学校(非报名参加高考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年级学生和其他年级学生)按4月13日作开学复课准备;小学一、二、三年级,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按4月20日作开学复课准备。
开江县:
高一高二年级(含中职)、初一初二年级开学复课评估核验通过的,可于4月13日开学复课;全县小学四、五、六年级开学复课评估核验通过的,可于4月16日开学复课;全县小学一、二、三年级开学复课评估核验通过的,可于4月20日开学复课;全县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具体开学复课时间待评估核验后另行通知。
大竹县:
高一、高二年级,初一、初二年级,小学四、五、六年级具备开学条件的按4月13日开学;小学一、二、三年级,中职学校(非报名参加高考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年级学生和其他年级学生),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具备开学条件的按4月20日做开学复课准备。
此外,达州各地均明确,在中小学校全面开学复课之前,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开展线下培训。
4月10日,从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对南充市部分学段开学时间调整。开学后,调整每月前三周星期六为正常行课时间(小学星期六行课半天,幼儿园星期六不行课,法定节假日正常休假)。中考延期一个月,于2020年7月12日至13日进行。
2.高一、初一年级和职业学校非高考学生建议定于4月20日复学;
4.小学其他年级、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建议定于5月6日复学;
4月10日,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发布《关于调整2020年春季学期部分学段开学时间的通知》,高二、初二4月13日开学; 高一、初一和中等职业学校4月20日开学;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开学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综合评估后另行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高二、初二4月13日开学;高一、初一和中等职业学校4月20日开学;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开学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综合评估后另行通知;校外培训机构在中小学全面开学前不得开展线下培训。
二、幼儿园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学校管理权限,由县(区)党委政府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综合评估后确定开学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小学开学时间。
三、中小学放假时间延期,中考时间延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中小学因延期开学耽误的教学时间,可通过调整周末等方式进行弥补。
教育部印发了关于暂停恢复
大型体育活动和聚集性活动的通知

当前全国本土疫情传播已基本阻断,但境外疫情呈加速扩散蔓延态势,我国疫情输入压力持续加大。大型体育活动和聚集性活动人员集散量大、流动量大,疫情传播风险较大。日前,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暂停恢复大型体育活动和聚集性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实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针对当前境外输入型病例与风险增加的严峻形势,继续保持高度警惕,坚决防止麻痹侥幸心理,压实防控责任,落实防控措施。
《通知》强调,为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给疫情防控带来的风险,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暂停恢复学校体育单项赛事、综合性运动会等大型体育活动和聚集性活动。各地各校要坚持审慎原则,完善有关组织和工作机制,提前谋划相关活动预案,做好活动赛期等调整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针对疫情防控要求,统筹调整年度体育教育教学、运动训练与学生锻炼活动计划,合理制定教学组织实施方案。要充分利用网络平台,深入推进学校体育教学改革,聚焦“教会、勤练、常赛”目标,注重“教健康知识、传运动技能、练身体素质、育品德意志”,不断丰富学校体育教学、训练、竞赛等组织形式,减少人员聚集,帮助学生通过体育锻炼“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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