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地方税务局1994年9月28日挂牌成立,成立以来十多年间,收入规模不断扩大,不断迈上新的台阶。1994至2008年15年间共组织税收收入954.5亿元,年平均增长32.19%;从2000年起接管征收社保费,9年来共组织社保 12366服务热线
费收入405.12亿元。 依法治税整体推进。我市地税始终把依法治税作为税收工作的生命线,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坚决贯彻国家各项税收政策,强化税收征管,积极开展税务协管工作,打击无证照经营和偷逃税行为,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做到有法必依,严格执法,自觉维护国家税法的统一性和严肃性,税收法治力度大大增强。 税收征管卓有成效。全面推行税收征管改革,以规范的税收专业化管事制度,代替专管员管户制度,积极探索税收管理员制度,建立与新税收征管模式相适应的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以纳税申报和税务登记为依托,集中征收,优化服务,分类管理,重点稽查”的现代化税收征管模式。 纳税服务全面优化。纳税服务是税务部门的基本职责和义务,全市地税系统围绕提升纳税服务层次、构建科学高效的纳税服务体系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不断创新服务手段,相继推出了服务承诺、文明办税等措施,成立纳税人服务中心,开通纳税服务热线,设置多功能的办税服务大厅,推行多元化的申报缴纳方式,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制定地方各税、费在本市的具体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2.负责地方各税、教育费附加、社会保险费、文化事业建设费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3.贯彻执行征收管理制度并检查监督制度的落实。
4.负责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5.检查监督地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6.负责地方税务系统的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和票证管理工作。
7.按照授权或权限管理地方税务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和经费。
8.负责地方税务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教育培训工作。
9.组织税收政策法规宣传和理论研究。
10.承办上级地方税务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600号 联系电话:020-85299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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