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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卫生局
http://www.dg163.cn 11-11-05 17:40:00  东莞信息港  我要评论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以及卫生事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的职责,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工作。
(三)拟订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和协调卫生资源配置。
(四)拟订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含母婴保健)、健康教育工作规划、规范和政策措施,实施初级卫生保健规划,贯彻执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准入制度,综合管理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计划生育的技术指导工作。
(五)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拟定对重大疾病防治计划,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组织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
(六)制定卫生应急预案和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七)指导、监督和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防治监督。
(八)负责医疗机构(含中医院、民族医院等)医疗服务的行业准入管理,组织制定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
(九)组织实施重点医疗卫生科研攻关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
(十)指导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全市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认定和职称考核、评审工作;组织实施卫生机构编制标准。
(十一)依法管理血站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协调组织全市无偿献血。
(十二)贯彻中西医并重方针,推进中医药的继承和创新,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十三)组织医疗卫生方面对外合作交流和卫生援外工作。
(十四)负责市委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
(十五)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六)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卫生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地址:
东莞市南城区三元路8号报业大厦附楼电话
邮政编码:
523076
联系电话:
23281111
机关效能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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